加快工程项目许可审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环节和时间。针对创A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设施深度治理项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从增值税减免抵扣、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环境保护税减免、创A企业财政奖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提高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以及实施差别电价等方面,给予创A企业税收优惠和资金奖补,调动创A企业的积极性。
为创A企业提供一站式普惠智慧型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能源利用效率高、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重点行业创A企业列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名单,开展以排污权、碳排放权、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账款为质押标的的绿色信贷业务,开通信贷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鼓励和支持有融资需求的重点行业创A企业在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绿色金融专区发布融资需求,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效对接。
增强A级企业生产经营优势。依规对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水泥企业4000吨/天及以上的熟料生产线,在采暖季减少错峰时间。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对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企业,直接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确保企业不停产、不限产。优化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对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企业直接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部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健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无事不扰”。对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创A形成的富余排污权,优先投放交易市场自由交易,交易排污权出让困难的,各市政府可优先进行回购收储。
多形式帮扶企业解决创A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开展降碳节能诊断服务,提出诊断报告和改进建议;指导创A企业将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综合治理过程中产生的碳减排量以及低于年度基准排放部分碳排放量开发为碳减排项目,优先对创A项目减排量进行评估并开展核定登记。加强科研支撑,支持创A企业申报超低排放技术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科研项目,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引导创A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指导和支持,完善重点行业创A标准,印发最优实用技术指南,对完成环保绩效创A企业优先申报绿色工厂、专精特新企业